【勒索高層】疑遭女員工發相勒索續審 男事主哭訴「想我最愛嘅老婆返屋企」
發布時間: 2022/07/07 14:28
最後更新: 2022/07/07 23:46
已婚公司男高層疑與31歲已婚女員工發展婚外情,並於每次發生性行為後支付對方5,000元,惟兩人疏離關係後疑遭對方發相勒索50萬元。涉案女子早前否認1項勒索罪受審,案件今(7日)於區域法院續審。男事主於庭上哭訴他的妻子已經離開他,「我只係想我最愛嘅老婆返屋企」。
男事主X今續在屏風後作供,X在辯方盤問時哭訴,自己好像在被人審判,又指「我年紀大,老婆又走咗,唔知係邊度住」、「我只係想我最愛嘅老婆返屋企」。X續指,其妻已透過媒體了解事件,X形容現時腦袋一片空白,只想回家。
辯方向X指出,被告是新移民,9歲來港。X供稱,感覺到被告家境清貧,因他曾聽到被告提及與胞弟及母親同住公屋。
X又指,他不知道被告沒有與丈夫同住,以及關係不好。X續指,他只知道被告以前是任職機場地勤,在疫情影響下被公司辭退。X續指,當初基於對被告的好感,而提及會養她,但意思是每個月定額給予被告2至3萬生活費,而不是像無底深潭般,每次被告向他索取金錢亦要支付。
辯方向X指出,X與被告首次性交前曾一同進餐,其間兩人共享1枝白葡萄酒,被告用膳後表示疲倦及頭暈。X表示忘記有關事情,但他同意飯後曾提議被告到酒店房間休息。
辯方續指出,X在被告進入酒店房間後,將她推倒在床上,被告在不情願下與X發生性行為。X不同意說法,但他同意性交時沒有使用避孕套,以及被告於完事後曾向他表達不滿。
辯方指,X其後向被告表示會照顧她一輩子,以及包養她以作補償,著被告不要報警,X不同意說法。X於庭上向法官表示,現時已知道妻子去向,希望能把握時間向妻子求情,並接送妻子回家,「挽回呢段感情」。
被告黃莎莎(31歲)被控1項勒索罪,控罪指,被告於2021年9月10日至10月6日在香港以恫嚇方式,意圖使其獲益或使另一人遭受損失,不當地要求X交出50萬港元。
聆訊明(8日)續。
最新熱門影片:
【TOPick診症室】間質性肺病可致肺纖維化 醫生拆解兩類患者最新治療
政府派發電子消費券 一文看清最新商場商戶優惠:https://bit.ly/3xdMkJc
HKET APP健康台更多都市疾病影片:https://bit.ly/3cNFwr7
hket App已全面升級,TOPick為大家推出一系列親子、健康、娛樂、港聞及休閒生活資訊及Video。立即下載:https://bit.ly/34FTtW9
記者:梁錦麟